20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联合发出通知,2013年度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入选项目可获50万元(重点创业项目)或20万元(优秀创业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该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留学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按照属地关系,申请材料须报送设区市公务员局初评,福州市申报项目不超过8项(含所在地留学人员创业园)。7月25日前,申报材料须报送省公务员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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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

  • 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 重点创业项目可获50万元支持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谢曦)记者近日从市公务员局获悉,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2013年度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入选项目可获50万元(重点创业项目)或20万元(优秀创业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留学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须于7月19日前报送泉州市公务员局引进国(境)外智力办公室,我市申报项目不超过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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