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校本部(广州)和顺德校区2个校区,共有16个学院,6所直属附属医院。建成了生物高技术、理工医结合、中西医结合和热带医学等优势学科群。学科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开设了30个本科专业,其中7个国家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9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9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分别布局在3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覆盖全部主干学科。 拥有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2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全校有教职工8698人,专业技术队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180人。拥有“两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 入选者2人,973首席科学家3人,“长江学者”4人,“杰青”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广东省“南粤百杰”2人,广东省“领军人才”2人,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7人,博士生导师410名,硕士生导师637名,先后有13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战略,为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南方医科大学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

  待遇面议。

  第二层次人才:原则上55岁以下。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境)外知名大学正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待遇:

  1、提供200万元购房款;

  2、提供50万元安家费;

  3、提供500万元科研条件建设费;

  4、提供一套四房一厅过渡房;

  5、协助办理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6、学校积极组织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资金和国家、省有关人才项目的申报。

  第三层次人才:原则上50岁以下。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国(境)外知名大学副教授;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际一流刊物(《Science》、《Nature》及IF20.0以上)上发表过原创性研究论文的优秀人才;广东省“南粤百杰”、“领军人才”入选者。

  待遇:

  1、提供150万元的购房款;

  2、提供30万元的安家费;

  3、提供100--30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人文社科类科研条件建设费另行商定);

  4、提供一套四房一厅过渡房;

  5、协助办理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6、学校积极组织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资金和国家、省有关人才项目的申报。

  第四层次:原则上45岁以下。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国(境)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称,且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专业核心刊物(单篇IF10.0以上且总IF40.0以上)上发表过原创性研究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小类一区(JCR分区,下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原创性研究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8篇以上(社科类),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者。

  待遇:

  1、提供50万元的购房款;

  2、提供20万元的安家费;

  3、提供50--10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人文社科类科研条件建设费另行商定);

  4、提供一套三房一厅过渡房;

  5、协助办理配偶户口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6、学校积极组织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资金和国家、省有关人才项目的申报。

  第五层次:原则上40岁以下。学校教学科研急需的优秀副高级及以上人才、获境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归国人员,且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专业核心刊物(单篇IF10.0以上且总IF20.0以上)上发表2篇以上原创性研究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SCI小类一区刊物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6篇以上(社科类),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者。

  待遇:

  1、提供30万元的购房款;

  2、提供15万元的安家费;

  3、提供10--2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人文社科类科研条件建设费另行商定);

  4、提供一套二房一厅过渡房;

  5、协助办理配偶户口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6、学校积极组织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资金和国家、省有关人才项目的申报。

  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柔性引进”即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采取借调、短期聘用、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高端人才,非全职到校工作。学校根据学科建设要求和岗位职责设立特聘岗位、关键岗位、重要岗位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医疗、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良好的外语授课能力,能展开双语教学。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职位;

  4、保证聘期内每年全职受聘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二)特聘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

  应聘条件:

  1、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两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人文和社科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学者。

  2、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或凝聚多学科协同在其前沿领域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创新工作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待遇:

  1、每年提供岗位津贴人民币18万元(税前),按实际来校工作月支付;

  2、可自主选聘科研及行政助手,学校给予适当的编制及津贴支持,并在引进人才和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3、学校和所在的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4、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研究计划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校和所在院系共同提供以项目形式支持的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5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20万),分期下达;并积极协助申请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科研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经费;

  (三)关键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

  应聘条件:

  1、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较大的学术成就;学科或院系带头人;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主任医师;某一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在教学、医疗、科研和技术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

  2、具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近3年来在国际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学术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3篇以上有影响的论著;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

  3、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近5来独立领导研究组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有在海外有独立领导研究团体开展课题(项目)研究的经历;

  4、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国际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5、在教学、医疗、科研成果转化,或在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利用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

  待遇:

  1、每年提供岗位津贴人民币12万元(税前),按实际来校工作月支付;

  2、可自主选聘科研及行政助手,学校给予适当的编制及津贴支持,并在引进人才和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3、学校和所在的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4、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研究计划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校和所在院系共同提供以项目形式支持的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3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10万),分期下达;并积极协助申请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科研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经费;

  (四)重要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

  应聘条件:

  1、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或在教学、医疗、科研和技术等某一方面有特殊专长者。

  2、具有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近5年来独立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3、在某一研究方向上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近3年来在国际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论著;

  4、在科学仪器设备研发、转化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或掌握该学科领域能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

  待遇:

  1、每年提供岗位津贴人民币6万元(税前),按实际来校工作月支付;

  2、学校和所在的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3、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研究计划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校和所在院系按比例分期提供以项目形式支持的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分期下达;并积极协助申请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科研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经费;

  三、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portal.smu.edu.cn/renshi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515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6164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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